中部某縣警察局接獲有男、女員警婚外情的檢舉,為落實警政署整頓人員風紀的「靖紀專案」,竟大張旗鼓動員三個派出所、十輛警車與二十名警員跟監,花了四個多小時卻無具體證據。
警察肩負維護治安的第一線工作,人力、物力與時間,須優先投入打擊犯罪,如今卻因沒有具體事證的檢舉,及是當事人的私領域問題,而不是利用職權收賄或包庇犯罪,縣警察局有必要像對江洋大盜般勞師動眾,荒廢例行巡邏臨檢正事?
維護警察人員風紀與形象固然重要,可是讓民眾免於被搶劫、偷竊、詐騙的恐懼,才是警察的正事,如果警方打擊犯罪與受理民眾報案,也能比照處理警員婚外情,有效率地投入警力,台灣治安或許不會愈來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