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房子住在有四棟大樓、一百戶住家的社區已八年了,住戶都是中下層階層,平日衣食奔走,經濟狀況不是很好,不過相處頗融洽,氣氛還算熱絡。
住戶有自住的,有借住的,有轉租的,情況難免有些複雜,偶爾也傳出竊案。大約三年前,新竹市府一位退休官員住進來,口才不錯、人緣更佳,不知他是否刻意經營,很快獲得住戶信賴,當上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帳的財務委員則由一名新住進來的女士擔任。
警衛很熱心,發覺財務委員穿著入時、起居無常,而且一直不肯公開帳目,警衛催了幾次,也向管委會反映了幾次,委員們無動於衷,主委認為警衛管太多,兩人還因此打了起來。過了幾個月,財務委員捲款潛逃,短短幾個月,撈走一、兩百萬元,再沒幾個月,主委也不見了,兩人是否事先串通,不得而知。
管委會失職,住戶告上法院,展開漫長的討債之旅。一、兩百萬元對住豪宅的人來說微不足道,但對為每個月一、兩千元管理費傷腦筋的升斗小民來說,難過了好一陣子,怨自己太疏忽了,輕易相信陌生人。
全台大廈林立,管理委員會恐怕有數萬個,品質參差不齊,有的組織不健全,有的財務有問題,瀕臨出事邊緣的管委會不知有多少,加上住戶平日忙於工作、生活,疏於監督,難免予歹徒可乘之機。
我公布慘痛教訓,是希望民眾提高警覺,不要跟自己的鈔票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