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農曆年將至,各地計程車春節期間收費陸續公布。北北基計程車春節期間自2月7日零時至16日(大年初五)24時共10天,每趟車次加收20元。桃園、台中2月7日至2月16日春節期間,每趟加收50元。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
北市公運處表示,乘客支付的車資,一律以計費表跳表金額收費,計程車駕駛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若沒有選取春節加成,只能依照表上金額收費,不可額外加收車資。民眾下車前可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
金門縣春節加成是從2月7日至16日全天比照日間,上午7時至23時每趟加收50元;夜間計費依日間運價收費加2成計算。
新竹縣、市從2月9日零時起至16日24時,依原費率加收3成,苗栗縣與新竹縣市同步實施。南投縣從除夕2月11日至2月16日大年初五,每一車次加收100元。彰化縣尚未決定。
雲林縣和嘉義縣、嘉義市為共同營業區,待嘉義縣市2月2日開會、三縣市共同研議後,於春節前一周公告。今年方案擬延續往年作法,在小年夜或除夕開始至初五期間實行,以跳表加50元為基準。
台南市春節加成期間為2月7日零時至16日24時,依平常日的日間運價多加50元,夜間23時到凌晨6時加2成外,再收50元。
高雄也是從2月7日零時至2月16日晚間12點為止,除跳表計價外,每趟次加收50元,夜間則是原車資再加50元。
台東縣自2月9日起至18日止共10天,計程車不分日間或夜間時段,起程834公尺收費100元,續程每增加192公尺加收5元,時速5公里以下累計2.5分鐘5元,單程另再加收50元服務費,業者需按表計費,不得議價或故意繞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