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保險局昨天公布修正個人傷害保險危險發生率,修正過後,將會有部分的意外險(不含旅平險)可調降保費,或是可以增加保額,以1年期意外險來說,保費最多可降12%。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因為保險公司經驗資料中,國人意外死亡的發生率下降,目前個人傷害險危險發生率上限為萬分之6.5448,也就是早期國人因意外死亡的危險發生率(萬分之8.818)的80%,從今年7月起可降到70%,也就是萬分之5.7267,因此部分意外險保戶可受惠。
張玉煇表示,因為各家保險公司商品適用的發生率不同,會調整的主要是適用發生率上限80%的商品,若目前適用上限70%以下的商品是不需要調整,就要看各商品用的發生率是多少。且調降的是第1類職業類別,像是內勤、坐辦公室等工作的民眾,保險公司應該要調降保費,或是保險公司可以經保戶同意後,採提高保額來處理。
張玉煇舉例,假設某意外險原先用的發生率上限是80%、保戶是第1類職業類別,1年期傷害險保額100萬元,保費可從1085元降至949元,調降幅達12.5%;而如果保戶選擇用調高保額的方式,100萬保額初估可調高到114萬保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