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萊豬今起開放進口,行政院昨天宣布,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規定者,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相關公文。政院也提醒地方別強硬執行自治條例,否則恐讓基層公務員遭送懲戒。
行政院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統一規範,政委羅秉成表示,截至本周三,已報院的十七縣市自治條例或原有自治條例規範只能用「亂」來形容,包括三大問題:第一是「規範標的」不同,各縣市限制的肉品不同;第二是「行為態樣」不同,有些禁止販賣、禁止使用,甚至不能製造、運輸、運送、公開陳列,連贈送都不行;第三是「法律效果」不同,只禁不罰或既禁又罰都有,形成各自為政。
羅秉成說,食安標準要全國一致,要統一規範才能利於遵行,相關自治條例遭函告無效與不予核定有三個理由,「不合法、不合理、不可行」,除違反食安法與萊豬相關法規命令,萊牛原已開放八年,現卻有自治條例改為全面禁止,這不合理,加上有自治條例要求不得運送含萊劑肉品,實務上也不可行。
羅秉成說,地方自治條例要求一律不得檢出瘦肉精,俗稱的零檢出叫做「絕對禁止」,而中央法規是安全範圍內得檢出,非零檢出,這是地方牴觸中央,因此自明年元旦起,地方食安自治條例凡定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之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相關公文已經送達,有十六個縣市遭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金門縣條例則尚需時研處。
羅秉成:無因地制宜必要
倘若地方強硬執行零檢出政策,羅秉成說,盼地方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因為若真的去做查緝、處罰,這是有法律責任,要送懲戒,不要視法律與中央於無物;另有部分縣市搬出大法官釋字七三八號解釋,認為地方有零檢出的因地制宜空間,羅秉成認為,食品具全國流通性,無因地制宜之必要。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則掛保證說「明天絕對不會有美國萊豬」,短期內應該也不會進口;就算進口也會「查得清清楚楚」。他說,從進口商角度來看,現在全台沒人歡迎含萊劑美豬,進口商也透露,有無含萊劑的美豬在原產地價差僅一元,幾乎無利可圖,不會冒險進貨。
另外,台灣豬標章仍有爭議,民進黨立委昨天呼籲應強制搭配QR Code,增加防偽能力,同時提供消費者更多資訊。對此,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已請人估價,農委會原已計畫給予有標章的商家QR Code,可連結相關網站,預計一月八日上線,至於給予個別商家專屬QR Code,一月十五日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