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資來台投資嚴格審查,經濟部昨天發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相關條文,祭出三大限縮令,包括陸資資格採取逐層認定、擴大審查陸資投資行為態樣、限制大陸黨政軍投資企業來台投資,修正辦法即日起生效。
經濟部投審會指出,先前陸資為規避審查,會採直接或間接方式投資第三地公司,辦法修正後,陸資持股將採逐層認定。此外,若陸資可操控公司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等,並有權主導董事會或具超過半數表決權股份能力,會被視為「具有控制能力」,將認定為陸資。
而因應投資行為多樣化,投審會也將「契約或其他方式控制」與「併購」納為投資樣態之一。投審會也明訂在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或機構、團體所投資的法人、團體、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主管機關應限制其來台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