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新規 重大瑕疵可換新

 |2020.12.31
1147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消保處昨天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審議通過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將盡速上路,屆時車子有重大瑕疵或屢修不復,可主張更換新車。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說,上述修正草案規定,增訂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天,而且業者收取訂金,原則上不得逾總價百分之十。

他並說,對消費者權益最大保障是,若車子有重大瑕疵、屢修不復,可主張更換新車,這是過去沒有的。

何謂重大瑕疵,消保處說明,汽車於交付後約定期間(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或約定行駛里程數(不得少於一萬二千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有下列情事之一即是。第一是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第二為發生暴衝、煞車失靈、熄火故障、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或其他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的重大瑕疵,經送業者維修二次而未修復。

屢修不復則包含汽車於交付後約定期間(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或約定行駛里程數(不得少於一萬二千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場所,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

及汽車於交付後約定期間(不得少於一百八十日)內,因機能瑕疵所致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經送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維修,其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三十日以上。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