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錦得
我們夫妻倆在婚後不久即有共識:家事採分工制,但粗重工作由我負責。
由於我們都是公教人員,白天要上班,有時假日老婆也要加班,因而彼此有了默契,需要付出較重勞力的家事都由我來擔當。這是我體諒老婆的做法,她也欣然接受。
蜜月之旅回來後,我們履行了承諾。每天下班後,她煮飯,我洗衣;她拖地,我擦窗……夫妻倆都做得很愉快。到了假日,除了去戶外走走外,家中也要小小掃除一番。此時,擦桌椅、抹地板,由老婆做;割庭院雜草、洗車等工作,自然是我來做。完工後,老婆很貼心地煮了綠豆湯來解渴,一面望著掃除後家裡窗明几淨,心中有無限的欣喜,一面品嘗甜美的綠豆湯,感受兩人分工合作的成就感。
春節前夕,為了過個清凈明朗的新年,我們則會來個大掃除。我扛起大半的粗重家事,像是清除一整年累積下來的雜物、蛛蛛網、廢棄的家具等,老婆則是全心準備年菜,彼此合作、勝任愉悅,開心過了個好年!
「做家事」在我們家不是某個人的「專利」或責任,只要夫妻有共識,甘願做、歡喜受,必然和樂融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