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6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遨遊藝事】巴黎 黛瑪兄弟茶館(Dammann Frères)2026.02.0602極樂寺彩繪燈籠 三好理念廣傳校園2026.02.0403兩岸新聞營師生 認識人間佛教2026.02.0504佛教藝文本土化 昆士蘭美術館團隊訪中天寺2026.02.0505南韓城南高中、普中 棒球隊切磋球技2026.02.040630冊佛教徒必讀經典 台北書展亮相2026.02.0407印尼佛教學院開學 培育國際弘法僧才2026.02.0508社區學童岡山講堂行春 學三好迎接午馬年2026.02.0509向前有路 光明在望2026.02.0510立春養生疏肝理氣 飲食調養少酸多甘2026.02.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秋葵為何黏踢踢?可溶性膳食纖維油畫與水彩差異油彩身世與發展電荷之間 有力量法拉第籠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