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51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全英古蹟遺產開放日 佛光山展文化魅力2025.09.2202佛光山大雄寶殿修繕上梁 人天同慶祈盼2026年啟用2025.09.2103楓紅嵐山2025.09.2204佛光山供僧道糧 北中南總回向2025.09.2205紐西蘭基督城路跑 捐贈4百棵樹2025.09.2206奇妙有趣 無花果2025.09.2207【友誼長存】相約北海道2025.09.2208國中小校長荒 提早退休人數增2025.09.2209防商標蟑螂 公路局申請淡江大橋商標2025.09.2110【生活 快門】您好,鴨!2025.09.2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為何政府要 帶動能源轉型沙子電池人體節奏 從光開始光學、 透鏡與應用皮蛋怎麼作?鹹蛋有科學 鹹香好滋味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