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46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看人間】你是「好心做壞事」的大人,還是成熟的大人?2025.06.1702【詩】暗房2025.06.2003【文學天地】自由瀟灑的生命 ──曹雪芹的情志與嚮往2025.06.2004雲林講堂贈《星雲大師全集》 助麥寮文化教育2025.06.1805【人間行腳】禱2025.06.1806社論--借鏡企業家的務實與責任2025.06.1707社論--電信失去信任的影響2025.06.2108【香火傳承】新屋天后宮守望笨港百年記憶2025.06.1709287所學校行三好 讓世界更美好2025.06.1710南天講堂皈依典禮 悉發菩提心2025.06.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考考你的智力】糾正等式到底電子閱讀器好用嗎?數學躲在電子閱讀器裡!不銹鋼餐具製程 繁複精細百年不鏽鋼促進 抗寒草莓育種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