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44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傳證長老圓寂 弘法度眾利群生2025.04.3002退休之後2025.05.0103新馬寺慶佛誕 2萬人誓行三好2025.05.0104紐約佛教聯合會浴佛 佛光人共襄盛舉2025.04.3005世界密碼日 守護數位資產2025.05.0106【人間氣象】 致青春未遂2025.05.0207【何處不交朋友】可敬的朋友2025.05.05088 方法有效 對治胃食道逆流2025.05.0309歐洲佛教聯盟會議 維也納佛光山召開2025.05.0210【創作花園】居家環境大作戰2025.04.3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頻率對了就共鳴巨蛋邀大家同樂全球巨蛋大比拚摩斯密碼二三事世界密碼日 守護數位資產洋芋片戒指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