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女子14歲後 不嫁人要罰錢 文/鋤見 |2020.11.25 語音朗讀 165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我再不結婚就要被罰款了。 小女子今年十四。 都怪這孩子,十六了還單著。 圖/鋤見 文/鋤見明太祖朱元璋曾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到了法定年齡不結婚的女子,那可是要罰款的。《宋書.周郎傳》中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過了15歲還不嫁人,家人也要跟著坐牢。更多冷知識根據宋朝法律,妻子狀告丈夫要被判處2~3年,李清照改嫁後就因為狀告改嫁的丈夫而被判入獄,後來被救了出來。本文摘自《漫畫科普冷知識王》碁峰資訊出版 全台各大網路書店與書局門市皆可購買 前一篇文章 【未來小學堂】 金頭腦 下一篇文章 電生磁所以磁也生電? 熱門新聞 01南投太極美地空中纜車 下半年動工2026.03.2202鑲嵌藝術2026.03.2303【詩】白花鬼2026.03.2504【轉角風景】幽靜觀賞 三色寒櫻2026.03.2205故宮特展神獸再現 麒麟、鳳凰登場 2026.03.2406星雲大師靈骨分燈北美 法脈永傳2026.03.2407中南部水庫水位告急 各地農損頻傳2026.03.2408楊筑云、林芷均 奧爾良羽賽獲亞軍2026.03.2309人間佛教聯合總會訪越南 弘法新契機2026.03.2310沉浸式共織宇宙 在新北美術館2026.03.2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舞台燈光設備介紹照明工具 原理與演進茶起源 從神話到歷史來一點兒茶素嗎?動物雜交事實米克斯 混種優勢 作者其他文章飛魚的願望浣熊進食前 會用水清洗食物心情不好 該吃甜還是辣?兔子會吃自己的便便【這樣的關係很可以】 柑橘家族錯綜複雜的關係屈原愛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