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畫將薪資所得扣除額由目前七萬八提高為八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由七萬七調高為八萬元,另外大專以上子女學費扣除額,則由「每戶」改為「每人」兩萬五千元。
這項稅制改革已喊多年,只不過選舉在即,而執政黨選情又陷入「擠壓」,才不得不匆忙端出。其實薪資所得、殘障兩項扣除額,每位納稅人一年僅能省下兩至三千元,就近來菜價頂峰時期,兩個高麗菜五百元、一斤宜蘭蔥五百元來說,兩、三千元只能買到幾斤蔥而已。
公教人員薪資等級略分委、荐、簡及特任,一律以八萬元為扣除基點,是否合理?稅務專家早已提出質疑;又因民生必需品全飛漲,惟獨薪水沒漲,故早有立委提出扣除額應在十萬至十五萬元之間的看法。
在勞工薪資方面,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年度報告,台灣勞工在過去二十五年,平均每年生產力計約百分之四成長,排名世界第五,但台灣勞工近五年的平均時薪,卻近乎零成長,而工時則是全球最長;普羅勞工的付出未能取得比例回報,而薪資扣除額則跟經理、協理、副總、老總相同,公平性當然要遭檢視。
再看大專以上子女學費扣除額,由每戶改為每人為基準,在少子化趨勢下,政府稅收損失不多,同樣的,家庭的稅負減輕也不多。坦白說,台灣大專院校「錄取率」即將百分之百,學費已成必要性支出,而這些人也非生產人口,政府有責任全額提供學費,每人兩萬五千元扣除額,反而成為讀大學的懲罰性稅負。
稅制改革不是選舉來臨前的示惠籌碼,應有全盤性、前瞻性規畫,若用挖、補馬路方式進行,必將走進治絲益棼的困境。
饒平(台北市/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