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多愛自己
前幾天在人間福報家庭版看到「『犧牲指數』代表愛?」這篇文章,心想,,真是好文!無疑是給那些被「犧牲」二字害死的女人一塊浮木。不論是對「總以犧牲來換取愛」的無知女人,或是總用犧牲二字來要求女人付出的沒良心自私者,都是一個很好的思考方向。尤其可惡的是,中國從古自今的大陋習「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整個社會總要求女人犧牲小我,完成那些大男人的成就,若女人為自己著想,即被「曉以大義」或「惡意批評」。
女人要多愛自己,多為自己著想才是,不要被那些自私者利用傳統美德來害死自己。
(上善若水/於汪詠黛部落格留言)
愛與犧牲的迷思
站在兩性平權的觀念和立場上,我覺得男女在愛情、婚姻中,根本就不應該,也沒必要存在「犧牲」這兩個字。道理很簡單:愛,要在互相尊重與誠實的基礎上,才會有真心的相互扶持,即使一起吃苦,也會深感幸福。
當相愛的兩個人共組「一加一大於二」的家庭,家中每一位成員仍然是獨立的個體,都應該珍惜自己、疼愛對方、尊重彼此,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對方為他「犧牲」什麼,除非當事人自己願意「做」該做而且是對的事,並且清楚知道這是不屈辱自己人格和身體的。
我們常說的「甘願做、歡喜受」,可不是「犧牲」,您分辨得出嗎?
(汪詠黛「犧牲指數代表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