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通過修正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將健保局組織體制回歸行政機關,取消令人詬病的績效獎金制度。
我認為,改制行政機關將使健保的管理更僵硬,是走回頭路的作法,根本無法解決健保問題。
健保黑洞並非是員工領了多少績效獎金所致,而是沒有監督醫療資源的運用,而且改為行政機關,不但增加國庫負擔,還可能因一切講求「依法行政」,及制度的保障,工作人員有恃無恐,而不積極任事,也沒有虧損的危機意識,更不會站在民眾的立場,考慮便民、利民的施政。
健保是一項良好的社會保險制度,我認為,可外包給非營利組織經營,政府從旁協助、監督,除了可適當控制醫療資源外,也可活化經營,照顧民眾真正的需求,更可減輕政府負擔,讓健保制度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