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到中國大陸投資開設「新光天地」百貨,想不到被合夥的北京華聯集團強奪經營權,連總經理吳昕達都遭留置,幸好國台辦介入才得以獲釋返台。
台商在大陸從事各種行業投資設廠的風險一直存在,這次新光三越事件只是讓問題浮上檯面,政府應該正視,不能再回避,或是刻意將事件擴大為敵我意識,淪為操弄選舉的題材,卻讓台商在大陸的生命財產繼續飽受威脅。
儘管依目前情勢演變,新光天地純屬集團之間商業合作的糾紛,新光仍計畫就事論事,根據合約內容和公司章程與對方談判,但過程爭中發生我國國民遭留置,損害生命自由權益,茲事體大,政府當然不能視若無睹。
報載海基會初步統計,今年已有兩百零一件類似的兩岸投資糾紛,但沒有請求協助的案件更不知凡幾,台商為了謀出路,到對岸投資或設廠,不但得小心提防多達十多項的陷阱和騙術,還不時得應付勞動機構和地方政府的刁難與需索,及複雜的人事管理難題,確實是提著頭求生存。
問題的癥結出在對岸一直是「人治重於法治」,法令規章多如牛毛不說,還會依照當局者的主觀意思解釋適用,台商往往不小心或是被蓄意陷害,就成了亂紀份子,一夕之間多年投資的心血都付諸東流,弄不好還得蹲苦牢,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政府當務之急,應以保障台商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為首要,拋開意識形態,趕緊推動延宕已久的「台商投資保障協議」,若再讓台商陷入危險狀況,不但民心盡失,更會成為歷史罪人。
童軍(高雄市/貿易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