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央與台中市近來針對台中火力發電不斷交鋒,行政院今年三月宣告生煤管制自治條例無效。不只此案,台中市府早在二○一八年也向環保署送審「台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修正草案,是有效降低中火排汙的利器,但草案近兩年送審四次都遭退,核定日遙遙無期。
面對該草案「四進四出」環保署,環保人士批評環保署「技術性阻擋」,形同為中火「一路開綠燈」。
該草案早在林佳龍擔任台中市長時提出,擬對中火新增管制重金屬及加嚴排放標準,中市府當年十一月十四日將草案送至環保署,但十二月四日辦理草案會商會議,林佳龍已確定無法連任,有委員在會上提議,基於新市府對燃煤電廠有不同態度,應退回新市府重新評估。
台電則在會上要求,草案實施日期應配合中火五至十號機改善時程,從二○二二年延至二○二六年,非汞重金屬也建議回歸國家標準,不同意加嚴。環保署雖稱支持改善空汙,但最後要求中市府與台電研商「更細緻、周延、務實」的管制內容。
環團:刻意技術性阻擋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接任市長後的盧秀燕送出新草案,因比原草案嚴格,環保署以「未依會議結論辦理」、「資料缺漏」為由退回。同年十二月五日,中市府再送相同草案,捍衛該草案「確實可行」,但環保署再退。
「盧版本」二度被退,中市府今年二月十五日乾脆重送最初的「林版本」,函文要求「盡速核定」,但環保署回文指此案關係重大,將延長核定時間,但未給予明確期限。環保署直至五月十二日召開專家會議,結論認定排放標準應依健康風險評估、防制技術可行性訂定,第四度退回草案。
立委陳椒華中部服務處主任許心欣說,台中生煤條例被宣告無效後,此草案對中火管制相形更為重要,該案是「對中部民眾的交代」,環保署刻意技術性阻擋,令人不解。
爭好氣聯盟發言人石毓菁說,燃煤是重金屬汙染物主要排放源,二○一六年台中市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顯示,重金屬一級致癌物對台中市民影響劇烈,對人體毒害更甚PM2.5。草案延宕近兩年,等同民眾健康持續被毒害,環保署一再幫中火開綠燈,應擺脫「燃煤守護者」的角色,盡快通過草案。
中市環局:無窒礙難行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台中市電力業加嚴標準在二○一八年十一月完成相關法制程序後,市府函請環保署核定,環保署要求市府再與中火協商。但市府評估中火相關報告與之前提供的簡報資料,並無窒礙難行的地方,於是調整部分擬管制標準,再由環保局兩次邀集台電公司協商後,再函報環保署。沒想到環保署回文表示,標準有調整,應重新辦理相關法制程序。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要求並不合理,但為加速加核定期程,市府仍依要求,補充辦理相關事項,近日會把辦理情形函送環保署。
環保局說,台中市第三次電力業加嚴標準,其中已考慮中火防治技術的可行性,為了維護台中市甚至中部地區的空氣品質,希望中央能盡快核定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