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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屏東訊】屏東小琉球海巡署安檢所,昨(6)日下午又抓到一名在美人洞海域潛水時摸海龜的男潛客,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這是今年第9起小琉球遊客違法觸摸、騷擾海龜被法辦的案件。
屏東小琉球海龜生態吸引大批遊客前往朝聖,有浮潛遊客乍見海龜,會情不自禁伸手觸摸而觸法。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小琉球安檢所昨天下午接獲民眾報案,指在美人洞海域潛水時,拍攝到1名男潛客疑似觸摸海龜,海巡隊員根據民眾提供影像,比對特徵循線追查,在當地潛水業者協助下尋獲涉案男子,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法辦,這也是今年小琉球遊客違法觸摸、騷擾海龜第9起案件。
海巡署南部分署指出,小琉球是海龜樂園,近年來海洋保育意識逐漸提升,任何影響海洋生物或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都可能引起社會大眾的重視與公憤,遊客滋擾、觸碰海龜事件今年以來已達9案,主要原因除小琉球地區遊客逐年增加外,加上近年海洋保育議題經各界不斷宣導使民眾保育觀念提升,民眾於遊憩中發現有騷擾海龜情事時,常會立即向海巡機關舉報。
南部分署說,影響海龜生存環境的,除了遊客滋擾外,對於海洋環境的破壞,也是造成海龜死亡的一大致命傷,近日有潛水業者發現小琉球海域有廢棄網具,憂心造成生態浩劫,南部分署持續要求所轄各單位,加強非法漁業捕撈取締,還給海洋生物一個生長的友善空間。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以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