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整合。圖/林俊良
【本報台北訊】我國電子支付有了重要突破,行政院會昨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整合,未來將由財金公司設立「跨機構共用平台」,包含電支帳戶間可互相轉帳、用外幣儲值或轉帳、用電支帳戶買賣金融商品、通路共享,力拚明年上半年上路。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我國電子支付普及率仍不足,因此加速行動支付普及,是數位經濟發展政策中重要一環,這次修正將原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透過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的便利性,是我國儲值支付工具發展的重大里程碑。
子法討論 轉帳手續費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主要修正內容是提供消費支付及資金移轉的清算中心,將電支、電票整合後,能提供四大服務,包含儲值、買賣外幣、代理收付和小額匯兌;至於買賣外幣、小額匯兌金額的上限,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指出,仍待與央銀協商,盼修正案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新法上路後將有四大應用場景的改變:第一是跨機構金流,現在不管是電票或電支,都不能進行跨機構轉帳,例如街口帳戶不能轉帳到悠遊卡帳戶,未來有了財金中心設立的「資金共享平台」後,電支機構間的帳戶可以互相轉帳。
莊琇媛說,未來實務上可望兩個不同電支帳戶可以掃QR Code後就能進行相互轉帳,手續費會再研商,目前不同銀行之間轉帳有五百元以下免手續費的優惠,電支轉帳如何訂定手續費會在子法時討論。
外幣儲值 排除人民幣
第二應用場景,是可以用外幣儲值、轉帳。莊琇媛說明,現在民眾在電支或電票裡的儲值都是台幣,未來民眾可以儲值外幣在電支帳戶裡,目前暫定是人民幣以外的外幣,至於人民幣還須跟央行討論。
但莊琇媛強調,電支帳戶跟銀行帳戶最大不同,就是電支帳戶不能計息,外幣價格則不一定會跟銀行牌告價一樣,但外幣價格必須對外公告。依照現行規範,電支帳戶的轉帳與儲值有上限,新台幣加外幣等值單筆不得超過五萬元,每月不超過三十萬元,新法上路後則會研議是否提高上限。
第三應用場景是未來可用電支帳戶買賣金融商品,莊琇媛舉例,客戶在電支帳戶儲值美元後,就可以拿去買美元保單或美元計價的基金。至於是否開放可以買股票,會再研議。
第四是通路共享,例如街口簽約店家,民眾拿其他電支帳戶都可以在這家店付款,「這類似信用卡的概念,只要店家開放用信用卡,消費者手上的多家銀行信用卡都可以接受」。
移工匯兌 省錢更便利
莊琇媛補充解釋,未來將會由財金資訊公司經營共通平台,整合電支與電票業務,未來父母若想透過電支轉帳給小孩當零用金,可以A電支轉B電支,甚至電支轉悠遊卡帳戶。
我國目前七十萬名國際移工都有匯兌需求,但移工匯款業目前仍在監理沙盒階段尚未合法。莊琇媛表示,外籍移工以前要匯款,匯款手續費很高,未來電支若可提供移工小額匯兌,手續費會降低,也不受銀行營業時間限制,將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