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標準是否強制寫論文,引發學界兩派爭論。支持者認為,碩博士學位的價值不分「在不在職」,學術價值也不應有別;但反對者認為,在職專班並非訓練學術人才為目標,不必強求寫論文,籲教育部修法放寬。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長表示,根據現行學位授予法第七條規定,藝術、應用科技或體育運動類碩士班,可以作品或技術報告代替論文。另,任何碩士班,經校內教務會議通過,也可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但關鍵是該系所要能提出證明「說服其他系所」,教育部也給予自由。
中山大學校長鄭英耀日前罕見發布全校公開信,指該校將全面檢討碩士在職專班運作方式,且明確表示,將會研議在職專班「是否以技術報告等其他更合宜方案來取代研究論文」。
學界也引發筆戰,討論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標準。前教育部長曾志朗表示,碩士學歷有其市場需求,且碩士在職專班的目的也非訓練學術人才,不少歐美大學採「雙軌」作法,碩士班分為需論文或不需論文,但不需寫論文者,學分費及學分門檻要提高,籲我國可引進相關作法,減少論文亂象。
但前教育部長吳清基說,碩博士畢業生,可享受到職場及社會的尊敬及聲望,學術的要求也應一致,否則「碩士班與大學不一樣,只要加修學分都可畢業」,不符社會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