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騎機車行在鐵路平交道「網狀線」停車挨罰,台南地院認網狀線非平交道範圍撤銷原處分。 圖/邵心杰
【本報台北訊】最近有一種罰單引發爭議,就是為了等火車經過而停在平交道前黃網線,只是臨停等火車經過就被拍照達人檢舉讓人跳腳。平交道黃網線與一般路口的黃網線罰額不同,機車罰1萬5000元、汽車罰3萬4000元,但在台南有騎士,提出行政訴訟主張不合理。台南地院認定網狀線並非鐵路平交道範圍,撤銷罰單。
最近爆增很多平交道前黃網線檢舉罰單,一張罰單就幾乎去掉大半薪水,近來幾乎在全國各地都有類似遭人檢舉的平交道開罰案件,更誇張的是,在宜蘭居然有人專門對此檢舉,上個月多達36件檢舉成案,這個月到目前也有25件檢舉,平均每天超過一件以上,全拜二位「檢舉魔人」之賜,讓鐵警每天接檢舉及民眾抱怨電話接到手軟,以前每個月是零件。

圖說:很多機車騎士被罰1.5萬元,才知道平交道黃網線不能臨停等火車,氣到跳腳。圖/戴永華
但並不是每件檢舉都會被罰款,在台南就有人被檢舉停在平交道前黃網線,王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南市實踐路平交道,闖入網狀線停留十二秒,被民眾蒐證檢舉,重罰一萬五千元和吊扣駕照十二個月。王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非惡意臨停。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網狀線並非鐵路平交道範圍,撤銷原處分。
台南地院認為,交通部函釋「鐵路平交道」範圍,擴張至鐵路平交道「網狀線」、「近鐵路平交道線的停止線」,以及「鐵路平交道標誌」範圍以內的一般道路上,依法不符。應該限縮在遮斷器範圍內路段,符合立法的期待,對於一般用路人的用路權利保障上,也較為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