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日韓零食網購、海外連線代購夯,卻暗藏食安危機。食藥署十五日宣布擬祭出水貨商條款,凡是國外攜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每天不得超過六公斤,違者最重開罰三百萬元。
根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以國際郵包寄送餅乾、糖果等一般食品,每一種類食品不得超過六公斤,民眾搭機帶回則無特別規定。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若要販售輸入食品,必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
不過,食藥署發現,近年愈來愈多民眾假藉自用名義輸入大量食品郵包,並違法上網販售,有規避查驗登記疑慮,恐成食安漏洞。
食藥署十五日預告修訂「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草案,要求不論國際郵包、搭機帶回的食品,每天不得超過一千美元且不得超過六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