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鯊蝠魟列一級保育 騷擾獵殺最高可判刑5年 |2020.06.08 語音朗讀 154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阿氏前口蝠鱝從今年6月1日起被列為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阿氏前口蝠鱝從今年6月1日起被列為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體型巨大、個性溫柔的鯨鯊從今年6月1日起被列為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體型巨大、個性溫柔的鯨鯊被許多潛水愛好者視為夢幻明星物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體型巨大、個性溫柔的鯨鯊被許多潛水愛好者視為夢幻明星物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本報新北訊】體型巨大、個性超溫柔鯨鯊是不少潛水愛好者心中的夢幻明星物種,日前還有幸運民眾在墾丁潛水時巧遇牠。但包含鯨鯊、鬼蝠魟屬等海洋魚類從6月起被列為瀕臨絕種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來民眾遇到這些物種,除不能騷擾、虐待、宰殺外,若持有其製產品,也應在今年8月底登記備查,以免成非法持有。鯨鯊體型長約9至12公尺,最大個體可長達20公尺、體重最高可達1萬2500公斤,為魚類之冠。主要分布於各熱帶和溫帶海區,以浮游生物、藻類、磷蝦與小型的自遊動物為食,由於個性溫和遭大量捕殺,導致數量銳減。為落實海洋野生動物保育需要,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公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在今年6月1日將鯨鯊、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海洋魚類,列為海洋保育類。隨著獵捕行為與日俱增、棲息地越變越小,保育類名錄越來越長,顯示物種生存壓力攀升,此次鯨鯊、雙吻前口蝠鱝及阿氏前口蝠鱝等被列為第1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呼籲民眾應保護這些野生物種自由的生活。新北市動保處提醒,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規定,若民眾在公告前持有以上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須在公告生效的3個月內,也就是8月31日前向動保處登記備查。逾期未登記者,可依野保法第51條處最高5萬元罰緩;若民眾未來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其他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行為,也會依野保法第41條處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150萬元。 前一篇文章 比旅蛙還萌的黑夜小精靈 諸羅樹蛙 下一篇文章 隱藏版世界美景! 馬祖絕美「格子藍」 僅法國台灣可見 熱門新聞 01【院線片】《日安,朵朵》 創傷療癒 思索孤獨的人生課題2024.04.2002高三生自研地震App 32 萬次下載2024.04.2403【影中人生】《周處除三害》 所有教養要從小做起2024.04.2004佛光青年閱讀研討會 遨遊華嚴世界2024.04.2005中區佛光幹部研習 發願共創淨土2024.04.20062024地球日 打造零塑膠未來2024.04.2207【海闊天空】 遊馬祖 朝聖兼觀光2024.04.2008人間佛教的未來2024.04.2209【遊藝筆記】吟風一樣松──百木之長(上)2024.04.2310捐3.7萬袋熱血 佛光會獲表揚2024.04.2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日月潭沒降雨蓄水率增加 水力發電助攻屏東書院園區公告 不能再亂餵鳥類及野生動物 尊重原民文化 七彩湖擬畫保護區盼善意對待海洋 屏東再啟動回收廢漁網計畫要維護生態 丹大地區劃設保護區桃園市復興區櫻花開 罕見「藍喉太陽鳥」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