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會抽查全國一百七十二家公私立托兒所,結果高達一百二十八家不及格,其中比較引人注意的是動用政府經費去經營的公立托兒所,竟也榜上有名;例如,石岡鄉立托兒所設備不符規定,民雄鄉立托兒所教師過少,花蓮市立托兒所小馬桶不足。於是許多人,特別是學童家長會一再質疑,假如動用人民血汗錢去成立的公托,都不能在硬體與師資上達到合格標準,那還談什麼幼托整合呢。
其實在談論公托所面對的諸多問題前,該檢討的是全國各個鄉鎮市,在看待公托時有沒有把它視為樹人的學校,又或者只把公托當成鄉鎮市公所編制內的一個課室。試想若把公托當成學齡前教育地方,豈會節省人事費而出現教師過少之事,而許多人對公托存有馬虎經營或不如私立幼稚園觀念,其實有很大的因素是一些鄉鎮市對幼教經營仍停留在農業社會中,認為那只是顧小孩的場所,而不知任何學齡前的孩子都有學習吸收的能力。
於是成人,特別是那些當大官嘴上最愛說的「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窮也不能窮教育。」似乎都遺忘了政府經辦的學校中還有公托,當公托中的老師、所長想求新求變好讓下一代能得到更優質的教學時,往往在行政體系中得不到當有的支援和預算,相反的則是把公托當成一個課室,在財政不佳的理由下要公托盡量節省公帑,最後就是能省則省下,出現七成受檢公托在師資和衛生方面不及格。
公托既然是學齡前的教育場所,那我們就應該用童年只有一次和不辜負下一代的成長精神去合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