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婚姻問題很複雜,外籍新娘數節節攀升,本地女子飽受威脅。就算已經結婚,糾紛也很多。本來婚姻是人生的歸宿,也是必經的過程,現在卻變成離婚率暴漲,結婚根本沒有保障,於是子女姓氏法、分開財產制一一出籠,近日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婚姻契約,出軌、家暴要明定懲罰金,擺明大家把問題攤開來談,則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不管有多少人支持,我站在反對的一方。婚姻建基於互信互賴的基礎,如果這個基礎尚未建立,或者根本處於猜忌懷疑的狀態,這個婚姻基本上不該締結。婚姻的理想是兩人一體、靈肉合一,簡單講,是以愛情為根基;如此才有婚姻的樂趣和善果。
如果不是這樣,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都是牽補架漏、貌合神離。全心投入,才是結婚的真義;法規一堆,根本是在做生意。對離婚比較有保障,對婚姻的經營則僅有負面的影響。
有些人異想天開,一心要在結婚證書的背面載明各種離婚條件;還沒結婚先離婚,這是愚蠢或聰明?想必讀者心中有數。真正的婚姻,結婚當時根本不知道有離婚這回事,所以他努力衝刺,結果改善保全了很多當初不被看好的婚姻。
相反的,結婚時談條件,恐怕會拆散許多原本不錯的伴侶。與其把精神用在談條件,不如把精神用在結婚前擦亮雙眼,尋找一個較合適的伴侶。一樣是一份精力,何不把它花費在積極有建設性的事情上面呢?
婚姻問題只是當代社會問題的一環。語不云乎:覆巢之下無完卵。人際信賴的基礎崩解了,婚姻怎麼可能獨全?我們都要生活,都希望日子過得幸福,欠缺的是彼此的關懷和信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要視人如己、將心比心,所謂恕道,那麼,一切都會改觀,問題將迎刃而解;何妨試試?
狐疑猜忌,則婚姻之道艱苦。這個社會,不只沒有人情味,更糟的是喪失彼此的信賴感,婚姻只是其中受傷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