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是為國爭光典範的王建民,連三場比賽投得不順,球迷有些心慌;小綠綠在英國表演深獲好評,為國爭光,民眾與有榮焉。每當聽到這種說法,我就覺得不自在,因為凡事以平常心看待即可,說他們為國爭光,未免太沉重!
我覺得這是言過其實了。一個人或一支隊伍只能代表他們自己,不是代表全體國民及國家,怎能說為國爭光?如果說表現優異是為國爭光,那麼表現不佳是否就有辱國格呢?真正能為國爭光的是每一個國民,國人推卸自己的責任,期盼他人為自己爭取榮譽,才會產生這種觀念。
為國爭光論還有很容易帶給選手過多心理壓力的缺點。一個弱勢民族沒有值得自負的發展,甚至充滿自卑感,巴望選手能在運動場上扳回一城,填補空虛的心靈,這是病態的補償心理,卻讓選手一想到責任重大,就肌肉緊繃、表現失常。
紅葉少棒隊曾為國爭光,那些球員不是英年早逝,就是晚景淒涼,大部分遭遇堪憫。故知凡事以平常心對待即可,不要刻意去凸顯、鼓吹什麼。
如果每一個國民能安於本業、奮發向上,開拓視野、積累未來,就能為國爭光,如果國民老是隨地吐痰,出國只知採購,那麼,即使王建民屢創佳績,小綠綠在世界各地巡迴表演,也很難為國爭光。
甲午戰後,中日處於敵對狀態,梁啟超勗勉國人要站在各自崗位上,教師比日本教師盡心、學生比日本學生勤奮、車掌比日本車掌恭敬、清道夫比日本清道夫早起,那麼社會就欣欣向榮,中國一定不會淪亡。全民用命,即兵強而國富;人人外交,則柢固而根深,這個道理很淺顯,卻極真實有效,所以所有國民要好好擔負起自己不可推卸的一份責任,就是為國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