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水林訊】雲林縣水林鄉代表陳文正每年農曆七月,會依循習俗,在住家附近電線桿上立燈篙,上頭有竹子、斗笠、電燈,還綁著祭品、一串銅錢、紅包,象徵為「好兄弟」照明、好過路。
陳文正說,大約三十年前還可以在鄉間看到這種習俗,早期照明設備不普及,民眾會將玻璃油燈綁竹子上,隨著時代進步,則以電燈取代,燈篙上物品象徵讓「好兄弟」有得吃又有「所費」(台語零用錢之意),呈現在地的濃厚人情味,但近年已少見這樣的習俗。
陳文正固定立燈篙已有二十年,他說自己會這樣做是受到濟公指示要點燈,於是保有這個習俗,也讓年輕一輩民眾有機會見識。
傳統道教民俗,上元拜天宮賜福,中元拜地官赦罪,下元拜水官解厄;陳文正在農曆七月一日子時,就將燈篙掛好,一過農曆七月即收回。
前幾天受到颱風影響,燈篙上銅錢已不見,陳文正說,掉了就不會再補充,當作是被「好兄弟」收走了,燈篙上的電燈則不分日夜點亮,夜間看來格外明顯,吸引不少過路人停下來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