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板橋訊】由於缺乏具體管理措施,台北縣的「街頭藝人」素質良莠不齊,縣府文化局決定仿照台北市,從明年起開辦「街頭藝人認證制度」,握有執照者才可表演;至於表演地點,也從現行的十一處增加為十五處。
文化局這一波調整公開表演地點,包括刪除三處、增加七處。刪除的地點有勞工活動中心戶外廣場、樹林體育場圓形廣場和新莊體育場等。文化局表示,這幾個地點都是長期沒有街頭藝人申請表演,也無固定人潮,所以才予以刪除。
至於增加的地點,則有淡水鎮公所、淡水古蹟博物館、黃金博物館、烏來管理站、十分管理站、三峽鎮公所和平溪鄉公所等七處。連同原先的新板橋車站、縣民廣場、淡水河景觀河濱公園、淡水漁人碼頭、碧潭風景區、鶯歌陶博館、林本源園邸和十三行博物館,未來將有十五個地點可供街頭藝人表演。
至於街頭藝人的認證制度,文化局表示,將會先宣傳訊息,讓有意參與認證者報名,接下來找一個場地公開讓他們表演,並請專業人士評選、授證;至於參加認證的資格,除非有監護人同意,將限制十八歲以上,但不會要求一定是中低收入者。
不過文化局坦言,除了淡水的幾個表演點街頭藝人,發展比較成熟外,其他地點都還有很大發展的空間,尤其民眾都還沒有建立「打賞」的觀念,使得街頭藝人生存不易,一班民眾看待「街頭藝人」的觀念加強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