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針對公園傳出風箏線傷人事故,亞洲國際風箏聯合會理事長鄭凱元說,各地政府應針對環境、地形的現況管理或限制放風箏,民眾才能有所遵循,不過,他也發現目前限制風箏線長度三十公尺,其實可以放寬到四十五公尺,因為升空後的高度風向較穩定,也較不會遇到亂流及遮避物。
民眾愛放風箏,近幾年來,不少縣巿政府也舉辦國際風箏節活動,除了在新北巿石門區已深耕二十年北海岸國際風箏節,還有屏東縣國際風箏節、新竹巿國際風箏節,及前兩年加入的桃園大溪國際風箏節等,施放地點都刻意挑選在天空地寬的沙灘、草地或河灘地。為避免大型、特技風箏傷人,主辦單位甚至還會用柵欄做實體隔離,並指派工作人員警戒,安全管控。
但一般民眾較常在住家附近的公園放風箏,樹德科技大學休閒管理系助理教授楊志中表示,衡量安全,縣市政府或可制訂單行法規,以公園法規範低角度(十五度)施放的技術型風箏,不得在一般小型公園施放。除此,電纜線聚集處,亦不得施放,避免風箏線纏繞,引發意外。
目前有訂定管理規範的縣巿並不多,新北市府是其中一個。新北巿府在風箏活動場地使用管理規則中,規範風箏線長度不超過三十公尺,放風箏時要避開電線桿、路燈、自行車道、人行步道及人潮眾多處,施放者也應觀察周圍是否有電線,防止因風箏與電線接觸發生觸電事件。
新北市並規畫包含八里文化公園、新店陽光公園及浮洲藝術公園,三大放風箏區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指出,這三處皆已避開飛航管制區,民眾施放要遵守規定,若有違規將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尚無處罰案例。
鄭凱元說,放風箏除亂流外,也可能施放後操控不佳,導致無預期墜地,容易傷害地面的人,因此建築物不多的公園,就很適合開放放風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