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防疫照顧假」的申請對象放寬為三類。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高中以下學生寒假延後二周開學,有十二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私幼不在其中引發爭議。勞動部昨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放寬,讓私幼家長、隔代教養的阿公、阿嬤等實質照顧者、家有身心障礙國高中子女的家長,都可請防疫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勞動部收到疫情指揮中心函文,內文說明關於防疫照顧假的申請對象與請假區段,延後開學期間,可申請防疫照顧假的申請對象有三類,第一類是除家裡有十二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的人,如隔代教養的爺爺、奶奶等,家長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
第二類是家裡有就讀高中、高職、五專一到三年級或國中持有(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子女,家長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但考量防疫需求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也可請防疫照顧假。
此外,婦團、勞團及教師團體昨聯合呼籲,要求防疫照顧假應全薪照給,並比照SARS期間特別立法讓配合隔離勞工請公假,同時檢討性平法讓家庭照顧假有薪。
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祕書長黃育德舉例,目前十二歲以下的學童包含幼兒園人數,約一百七十三萬人,以目前勞工平均薪資四萬四千五百三十六元計算,考慮同一家戶兩胎以上家庭、政府負擔半數金額,所需金額約九十九億元,並非勞動部之前所稱的兩千億元。
但勞動部重申,防疫照顧假是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非公假性質,只是讓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家長多一個請假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相關請假規定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