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揚
妻子整理衣櫃,把許多穿不著的衣服裝箱送慈善機構後,隱藏在衣櫃角落,用收納盒收藏的兩箱書信重見了天日。自此,我和妻子開始為這些手簡操心。
那是從民國六十五年的大一暑假,因同班同學情誼而魚雁往返開始,大二我們認定對方,一直到我退伍結婚組成家庭前,我們分隔兩地期間所寫的數百封信,大部分算得上是情書吧。
那,為何操心呢?
其實,除了噓寒問暖,說說想念之情,最肉麻的大概就現實生活中很難說出口的「我愛你」等字句外,書信內容應沒什麼祕密可言。但對個性保守的我們,再展開閱讀,必定要讓自己羞赧到不禁掩臉。所以我們應該不會借這些信件來重溫昔日愛戀時光。
既然如此,該如何處理?
妻子提議找個時間燒了。
可在哪裡燒呢?住公寓大樓,看鄰居燒個紙錢都得把燒金桶拿到樓下巷口,我們沒燒金桶不說,在巷口燒數百封信也未免太過突兀。
或分批混在舊報紙堆,讓清潔隊員回收處理,眼不見為淨?
但又捨不得那段人生最真情流露的美好階段,最值得回憶的甜蜜時光,就如此淹沒在廢紙堆中,或者不幸與惡臭為伍。
那就不傷腦筋,時間到了讓兒女煩惱!
但終究明白,我們視為寶貝的東西,兒女並沒有義務要跟我們一樣等同視之。到時如果那些信件讓他們左右為難,父母又何必把自己煩惱留給孩子發愁呢?
妻子說:「人生的一切收藏必然是往後丟棄的開始。」感嘆那些情書到底也會落得相同命運。
最終,我們決定把這些書信的處理大權留給我倆「後走」的那位,也許另一個人不在了,心境轉變,這些書信能在茫然自失的喪偶日子中成為一種慰藉。如果那時不願睹物思情,那就用碎紙機把它們化為相思萬縷情!
有了這尚稱滿意的解決方式,我們就暫且對那兩箱情書視若無睹,先不要再為年輕時留下的愛情見證的去路自尋苦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