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減少垃圾堆儲問題,政府在各縣市蓋設垃圾焚化廠。但立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目前全國二十四座營運中焚化廠,因垃圾分類未確實,有十六座無法發揮預期效益;此外,全國營運中垃圾掩埋場剩餘掩埋容量不到設計容量的一成,要求環保署督促各縣市政府改善。
至二○一九年七月底為止,全國二十四座營運中垃圾焚化廠,有十九座廠齡已超過十五年,其中台北市北投、木柵、內湖焚化廠,新北市新店、樹林焚化廠,台中市文山廠與嘉義市焚化廠等七座,已超過行政院規範的二十年使用年限。
二十四座焚化廠預計全年設計總處理容量可達八百九十九萬七千二百五十公噸,但經統計,二○一八年全年實際可用焚化處理量僅六百八十六萬二千二百二十五公噸,可利用率僅百分之七十六點三。
可利用率最差的兩座焚化廠都在台北市,其中木柵焚化廠僅百分之十三十八點八,內湖焚化廠也僅百分之五十四點六。以設計容量分析,目前全國可處理量最大的高雄市南區焚化廠與台北市北投焚化廠,實際可利用率也分別僅有百分之六十六點二與八十三點二,都不如預期。
深入分析,攸關焚化廠處理量的設計熱值與實際平均熱值比較,有十六座實際平均熱值高於設計熱值,導致焚化廠可利用率又不及運轉率,降低可用處理量,無法發揮預期效益。
經調查認為,因紙類、塑膠類熱值較高,一般事業廢棄物或垃圾分類未確實,將導致垃圾焚化廠焚燒垃圾時平均實際熱值上升。
此外,我國共有三百八十五處垃圾掩埋場,扣除復育的二百零四處、封閉的七十九處,實際營運僅六十八處,另有三十二處尚有掩埋容量,但經地方政府評估後暫時停用,以及金門大洋與南投集集等二處區域性衛生掩埋場,因民眾抗議,蓋好未使用。
營運中的處垃圾掩埋場,剩餘可掩埋容積為三百二十四萬二千九百六十七立方公尺,僅占設計總掩埋的百分之九點九。其中十五處掩埋場已飽和,等於僅有五十三處還能使用。另外,花蓮縣富里鄉、金門縣金城鎮、苗栗縣獅潭鄉與台東縣池上鄉,空間都亮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