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全台八縣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兩縣市量販店,內用不得提供一次性免洗餐具。
圖╱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本報台北訊】今年元旦起,全台八縣市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兩縣市量販店,內用不得提供一次性免洗餐具,各地稽查一百零二家業者,僅新北市兩件違規提供紙杯跟免洗筷,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但實際走訪百貨公司最密集的台北市,仍有少數業者提供紙杯,且連鎖速食店、超商即使位於百貨公司也不必納管,成了漏網之魚。
宣示大於
實質意義
環團認為,政府立意良善,但絕大多數百貨公司美食街已很少使用免洗餐具,且這些場所並非真正使用免洗餐具的場域,政策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對實際免洗餐具減量幫助有限。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說,這只是「小碎步前進」,免洗餐具用量最大的其實是在小吃攤、夜市、外送平台等。主婦聯盟台中分會執委許心欣也說,百貨賣場好管理,但夜市、小吃攤、市場沒可管理的對口,政府選擇較好管理且大多數就已沒在使用免洗餐具的店家,對免洗餐具減量恐有限。
荒野保護協會講師呂東杰說,政府應評估規範前後免洗餐具的使用量是否有變化,否則政策沒實質幫助,只不過是表示政府有做,是打高空的政策。謝和霖建議環保署,可從離島商圈、觀光風景區先採用可重複清洗的餐具,從小規模的區域做起。
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回應說,小吃攤、夜市和外送平台要禁用免洗餐具確實非常難做,會朝這目標努力,也希望民眾外出盡量自己攜帶盛裝容器,養成少用免洗餐具的習慣。
實施期程
各地不一
環保署去年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地方政府可自行納管轄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的餐飲店家,內用禁止使用免洗餐具。許多縣市響應,但各地實施期程不一,連同縣市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跟量販店上路時間也不同。
今年元旦起百貨公司、購物中心禁用免洗餐具的縣市,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高雄市三月一日、新竹市五月一日、基隆市七月一日實施。
至於量販店,宜蘭縣、花蓮縣今年元旦上路,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高雄市五月一日,彰化縣及基隆市七月一日實施。
外帶改內用
無法管
台北市全台百貨公司密度最高,昨稽查雖零違規,不過現場實際查訪,仍有少數餐廳提供消費者喝水的紙杯。許多知名飲料店、咖啡店內用也用紙杯,因為民眾若點外帶但最後內用也是無法可管。
另外,位於百貨公司內的連鎖速食店內用區,消費者桌上仍是滿滿的紙杯、紙盒等免洗餐具,跟隔壁餐廳禁用免洗餐具形成對比。環保署解釋,此次雖要求百貨公司裡的餐飲店家禁用免洗餐具,但速食店跟便利商店並不在列管範圍,並無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