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三十四歲的詹姓女會計拔除智齒,因醫師陳勇吉施用麻醉劑造成她喪失意識、中風,成為植物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就看護、醫藥、工作收入、復健和精神賠償,判決診所負責人陳勇吉應賠償一千一百六十二萬餘元。本案可上訴二審。
判決指出,詹女於九十四年四月一日前往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陳牙科診所」拔除智齒,醫師陳勇吉施打含有血管收縮劑的麻醉劑Xylonor,詹女幾分鐘內即喪失意識,送醫搶救後仍因腦部缺氧,成為永久性植物人。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診所未完成拔除智齒,又不能舉證證明責任不在診所,判決牙科診所應賠償詹女喪失勞動能力等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