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衛生署台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涉嫌多次向藥商收取回扣,且將病患視為營利工具,不論病情輕重,任意餵食高回扣比例或高單單價藥品,檢察官昨天偵查終結,依收取回扣、詐領健保費、販售四級毒品及違反醫師法提起公訴,累計求處三十年重刑,並追繳不法所得一億一千多萬元。
二年前,中央健保局發現署東醫院精神科疑似詐領健保費,去年台東地檢署接獲陳明哲涉嫌收取藥物回扣和私藏藥物、開具不實診斷證明的檢舉,經過半年監聽,四月底開始收網,將陳明哲以及父母親陳清雄、陳美代一併收押。
起訴書表示,陳明哲利用長期擔任署東醫院藥事委員的身分,向藥商收取百分之二十至七十的回扣,再透過父母及友人洗錢,從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到去年三月間,總計收受一億一千七百萬元回扣。
詐領健保費部份,陳明哲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今年四月十二日,利用統一保管住院精神病患的健保卡機會,於每星期五下午統一刷健保卡,偽造看診紀錄共二萬三千五百二十五人次,詐領健保費八千一百一十八萬餘元;偽造門診會談治療、一般心理治療、支持性心理治療與人格特質評鑑等療程,詐領健保費一千二百零八萬餘元。
陳明哲還因超收病人與外務繁忙,竟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醫院江姓職員,從八十八年至今年四月自行記載病歷和開立醫囑單上的處方,涉嫌違反醫師法。
另外,陳明哲明知藥品艾斯樂(ESZO)和舒立眠(STMIN)內含ZOLIPIDEM和Estazolam兩種四級毒品,竟以假藥單領取上述兩種藥品後再販售給他人,十年來共獲利三十七萬五千元。
台東縣社會局每年編列低收入戶補助款共約二億四千萬元,而陳明哲的各種不法所得,總計高達二億一千萬元,可讓台東縣低收入戶約五千七千人受惠一年。
檢察官痛批健保局未善盡監督之責,直指陳明哲案例凸顯藥價黑洞問題嚴重,健保局長期未積極建立合理的藥價制度,任由不肖藥商與醫師上下其手詐領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