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鼐(右)常在傍晚尖峰時段,於台灣大道、忠明南路口用大聲公宣導交通安全。圖/喻文玟
李冠鼐擅長用小畫家繪製文宣,像是提醒民眾收到海嘯警報測試莫驚慌。圖/喻文玟
【本報綜合報導】「騎機車不要滑手機,手機掉了可以再買,人如果掉在地上壞了,可能要晚七天才能回家!」傍晚尖峰時段在台中市台灣大道、忠明南路口,常看到一名員警拿著大聲公,宣導交通安全;他是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李冠鼐,幽默的口吻讓人印象深刻。更厲害的是,他利用「小畫家」軟體,不到十分鐘就能完成Q版警察人物漫畫,製作成海報、宣導單。
三十七歲的李冠鼐擔任警察九年多,來到公益派出所之前在台北市服務,都被指派做交通相關宣導業務、網路小編,讓他對交通安全特別有熱忱。
李冠鼐的「牛奶方盒警探」臉書粉絲專頁,目前有四千多人追蹤,內容多是他利用小畫家繪製的Q版警察人物,宣導各種交通、法律小常識。他說,名字「鼐」(讀音「奈」)常被念錯,取「牛奶」的諧音方便好記。
街頭宣導還不夠
他創臉書粉專
李冠鼐每周有三、四天會到台灣大道和忠明南路口執行交通勤務,他觀察,早上騎士趕上班,很少人使用手機;傍晚下班時段,停等紅燈九十秒,七成「機車低頭族」滑著裝在架上的手機。
他說,用哨音、指揮棒勸導,都淹沒在車水馬龍裡,效果有限,今年十月台中爵士音樂節,他負責指揮交通,自掏腰包買了大聲公,發現「說的比指揮有用」,自創讓騎士印象深刻的用語,「手機掉了可以再買,生命只有一次機會」、「人壞了可能要晚七天才能回家」,讓騎士不敢再冒著生命危險滑手機。
李冠鼐每次值勤都會攜帶約三十張各類自製海報,宣導交通法規,像是未戴安全帽、並排停車罰則等;若紅燈時間充裕,他會走入車陣中「發傳單」,回到安全島上再用大聲公提醒一次,不讓騎士尷尬。
大聲公是李冠鼐宣導交通安全的最新利器,事實上他投入相關宣導已久,常拿著文宣,在行人通行量多的路口「逢人就說」,路人誇他口才比業務員還厲害。
他曾碰到一對來台旅遊的香港夫妻,對他們喊「請你們留步一下」,接著自我介紹並說明宣導內容,這對夫妻原本不想聽,但禁不住他的連珠砲式口才,不僅聽完,還搶著合照,稱讚他好認真。
軟體資源有限
練就小畫家繪圖
李冠鼐練就只花十分鐘就能用小畫家繪製漫畫的功力;他說,派出所電腦能裝的軟體有限,他小時候就愛畫圖,慢慢摸索出另類專長,現在公益派出所的Q版警察人形看板,都出自他之手。
李冠鼐今年獲第一分局表揚為交通績效優良員警;他認為,交通安全的觀念必須從微小處做起,透過持續不斷的宣導,有朝一日必能在每個人心中開花結果。
騎機車、開車都不能手持使用手機,許多人安裝「機車手機架」,外送員幾乎每車必備,大學生裝設普及率也有三至四成,騎士多利用停等紅燈時查地圖、看訊息。使用「架上手機」違法嗎?台中市警局表示,不是「手持」,不算違規,只能勸導。
美食外送員孫先生說,外送員幾乎都有裝機車手機架,但查看手機螢幕很容易忽視左右來車、忘記看後視鏡,有不少同業因此發生車禍,「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