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三讀《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將考試委員人數自十九人修改為七人至九人,任期由六年縮短為四年,昨天在考試院會中,近半數考試委員發言質疑,甚至有考委主張提出釋憲。對此,考試院回應,屬個別考委意見,並非代表考試院院方立場。
昨天考試院會中,有八名考委登記發言,討論超過四十分鐘。考委張明珠建議提出釋憲案,表示不是為了考試院,而是為了維護「五權分立」的憲政體制,獲考委趙麗雲附議。
考試院官員證實,確實有考委表達應提出釋憲,也有考委附議,但會中並無對此議題進行實質討論。官員強調,考試院採合議制,院會中提出釋憲意見的考委,在全體十九位考委中仍是少數,屬個別考委意見,並非代表院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