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專業科目教師到業界研習難落實,立院昨初審通過修法取消。圖╱張錦弘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修正草案,取消高職老師每任教六年要到業界研習半年的硬性規定。高職多樂觀其成,認為政府以往未編列預算補助高職及業者,規定早已流於形式,尤其師資不足的小校,老師留職半年到業界,恐造成人員調度及排課困擾,取消規定可鬆口氣。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彭富源說,針對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國教署將補助至少一億元,鼓勵高職群科中心結合公、民營機構,為教師辦理有技術深度的實作研習,掌握產業發展脈動;另也將推動高職優質化計畫,鼓勵老師成立專業社群交流經驗,提升實務教學力,並補助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促進理論與實務結合。
北市木柵高工校長李通傑說,AI、5G等科技日新月異,高職本來就應與時俱進,和業界接軌,要求專業科目教師每任教六年就留職帶薪到業界研習,本意很好,但難落實。尤其班級少、師資相對少的高職,有老師到業界進修,就會出現排課困難的窘境;且業界有既定任用制度,老師根本很難進到大公司研習,教育部應協調業界建立媒合平台。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新北高工教師黃耀南直指,要求高職老師到業界研習,已淪為形式,因政府並未編列半毛錢預算鼓勵學校或業界做這件事;尤其業者在商言商,很難要求他們平白付出、訓練沒經驗的教師。高職很多老師其實具有專業設計或研發能力,能對業界有所貢獻,也可介紹優秀學生到業界工作,教育部未來應多出錢出力推動。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技術型高中(高職)和技專校院的專業或技術科目老師,每服務六年就要去業界研究或研習半年。但立委張廖萬堅表示,高職老師業務繁多,除授課外還要帶學生參加技能賽、檢定等,無暇到業界研習。包括他在內的二十名立委因此提案修法,改成技專老師要研習,高職老師不用。
立委鍾佳濱說,高職老師不像大學老師每隔幾年就有一年的進修假,這次修法只是解除束縛,教育部應推動業師來高職任教,才是務實作法。
教育部同意修法方向,表示高職師資培育課程已包含專門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及業界實習至少十八小時。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說,高職和技專師資培育過程不同,課程也不同,若高職課程需要老師的實務經驗,應回到課綱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