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每年約有五十萬件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案,勞工不用擔心育嬰留停吃掉特休假。勞動部指出,勞工返職時,原則要將育嬰留停當年沒做滿的月數、未休完的特休,做滿、休完,隔天才開始計算下一年度特休假。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超過兩年,當育嬰留職期間碰到年度特休時,特休假怎麼算,會不會影響休假權益,是不少勞工的疑問。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因育嬰留停不計年資,返職後就可以安排休假。
但是,黃維琛說,休完了育嬰留停,下一個年度特休假起算點會改變,必須把留停當年度沒有做滿年資的畸零期間做到滿,隔天才開始起算新的年度特休。
以周年制為例,假設王小姐到職日為二○一八年八月一日,勞工預計自二○一九年五月一日開始請育嬰留停半年(累計年資九個月,還差三個月就做滿一年),留停後返職日是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王小姐應再工作三個月才算補滿一年的年資,因此特休假計算起始點推到隔年二月一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