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性別工作平等法已上路十七年,一般勞工仍難與公務員一樣一年有七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與五個勞工及婦女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總統候選人回應民間訴求,落實法律,讓給薪的家庭照顧假立刻上路。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回應表示,先前勞動部曾邀集勞雇團體討論,但國內以中小型、微型企業居多,此舉恐造成雇主給薪及人力調度上的負擔,光給薪應由雇主支出,或就業保險、其他基金來源支出,各界仍有歧見,勞動部將持續蒐集意見。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莊喬汝表示,政府默許公務員和一般勞工的差別待遇,已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權。去年十月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將公務員的照顧假改成一年七天都有薪;一般勞工年請七天照顧假的法源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比照事假辦理。勞動部二○一六年調查指出,百分之二十二雇主拒絕讓勞工請照顧假。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學成員李佳耘也說,法律規定的家庭照顧假是勞工看得到、用不到,不但不支薪,還會扣考績,「父母不敢生小孩,主要原因不是因為錢,而是家庭照顧的制度不完整」。
莊喬汝說,今年腸病毒重症已累計五十例。今年九月底的停課高峰,幼兒園高達一千零八十班、國小一百三十三班。家長在擔心孩子之餘,還得擔心自己的休假剩多少,以及雇主是否願意支持。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他的小孩不到三歲,就讀的幼兒園就碰上一次腸病毒感染事件,小孩自己也感染過一次。現在是腸病毒感染高峰,如果停課狀況頻繁,恐怕連法定的照顧假天數都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