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明洋
不知是年紀漸長理解力退化,還是人心不古,故意隱藏文字背後真正的涵義,買東西的時候,常一不小心就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
那天,我買了三個特價100元的麵包,店家給了我一張20元抵用券,上面寫著:消費滿100元可使用一張,200元兩張,依此類推。
隔兩天,我拿著抵用券再去買了三個,店員卻拒收抵用券。她說:「三個100元是特價,不能使用抵用券!」明顯跟我「只要滿100元就可使用一張」的認知不同。
住在基隆的大姐某一次的市場經驗,更讓人費解。
她看到賣冰棒的老闆娘不斷喊著:「歡迎試吃,每枝一元!」車身大大的看板上,也是這樣寫的。
因為不太相信會有這種好康,大姐半信半疑地再三確認,並在老闆娘拍胸脯保證絕對是一枝一元後,大姐買了20枝,拿了兩個10元銅板要付帳,結果卻被索價200。
她百思不得其解,老闆娘解釋:冰棒一枝10元,但試吃的每枝只要一元,而不是「免費試吃,每枝只賣一元」。真是的!應該很多人都會以為試吃免費,買的話每枝只要一元吧!
還有更誇張的。
路邊一輛賣長褲的小貨車,大大的板子上寫著:「褲子三件289。」有一個顧客挑了三件,拿出千元大鈔給老闆,卻只找回133元。他疑惑地問:「老闆,是不是找錯了?」
老闆面不改色說:「沒錯呀,三件867,所以找133元。」
客人驚訝地問:「板子上不是寫著:褲子三件289?」
老闆臉不紅氣不喘地說:「是這樣的,褲子原本一件290,一次買三件算你一件289,所以三件是867。」
OMG!誰會知道「褲子三件289」的後面,竟隱藏著這樣的眉眉角角呢?
雖說我們談話、寫文章時最好能「言簡意賅」,但是這些生意人也簡化得太不應該了,更破壞了人跟人之間的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