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從新課綱多元選修課程、到國中小本土語言必選修課,原鄉學校急需原民師資教授語言、文化及藝能課程,部落耆老空有十八般武藝,因缺乏認證,難以進入校園執教。原民會擬修法,降低耆老教學門檻,預計年底上路。
六月公布的「原住民教育法」修正案,規定各級學校為實施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藝能教學,得遴聘原住民族耆老或具相關專長人士支援教學,原民會正研擬「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藝能教學能力認證辦法」(暫定名),明定原民師資認證方式。
原民會教育文化處教育科科長毛原挺說,未來原民師資教學能力認證,會分成語言、文化、藝能三大領域,並設審查委員會,網羅原民學者、專家,對有意到學教學的部落耆老或相關專長人士,進行審查。
其中,語言領域沿用現行「專職族語教師認證辦法」,需考取族語認證高級資格、且通過地方政府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後才可授課。文化、藝能領域會另訂辦法,毛原挺說,草案研擬欲申請者,只要於學經歷、作品等擇一條件,即可申請認證;耆老部分,目前研擬只要在部落大學任教一定時間,且經部落大學推薦,即可取得教學能力的認證。
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執行長陳旻園直言:「是我們向耆老學習?還是耆老向我們學習?」他認為,若耆老當老師前須先上研習課程取得教學能力認證,是自相矛盾。他表示,從部落大學到教學研習課程,都是漢人的制度;原民十六族文化如此多元,如何透過單一制度「定板」?
「我們希望從耆老身上學習原民生活智慧,卻又先將漢人的框架套在他們身上」,陳旻園認為,如果請耆老上課的方式不能「跳脫漢人思惟」,最後學到的東西,可能是「四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