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人手一機且邊走邊滑的「低頭族」,幾乎隨處可見,隨著低頭族的增加,發生因滑手機而撞人的情事也層出不窮,因而造成民眾莫大的困擾和氣憤不平。
為了杜絕愈來愈多因滑手機而撞人事件,美國檀香山立法通過,民眾過馬路滑手機,最高可罰約新台幣三千元,成為美國第一個向冒失低頭族開罰的地方政府。
無獨有偶,日本也有愈來愈多受不了冒失低頭族的民眾,紛紛向日本政府陳情,希望早日制訂條例規範低頭族,預防類似撞人事件繼續蔓延惡化下去。
日本有電信業者推出免費App,使用者在行走中使用手機的話,就會出現「請勿邊走邊滑手機」的提示,甚至在日本各大車站也張貼海報,內容寫著:「如果只因沒立刻回覆(訊息)就失去的東西,不能稱為友情。」提醒旅客不要為了回訊息,忽視安全。
台灣目前雖然沒有針對行人滑手機訂有處罰條例,然而在二○一七年五月,立委陳歐珀等十八人曾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對過馬路划手機者罰鍰三百元,後來因為有立委認為,如未造成交通事故就開罰,不符比例原則,此案就不了了之。
筆者認為基於「防微杜漸」的前提,以及禁止邊走邊滑手機既可預防撞人,也能避免自撞,一舉多得,其實是非常有必要的措施。
目前台灣禁止汽機車駕駛邊開車邊滑手機,違者開罰,雖然取締不易,但每次開車途中想滑手機時,一想到交通規則有禁令,且有被取締罰錢的可能,於是就乖乖遵守規定不滑手機,我想跟我一樣的駕駛一定不少,只要有所規定,就有人遵守,就會產生效果。
政府主管機關或立法院,應提案修法,透過立法禁止民眾邊走邊滑手機,才能避免愈來愈多因滑手機所產生的不幸事件,確保民眾行的安全。
蔡師(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