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鑑於我國中小學體育課時間,明顯比各國少,造成學生體適能落後,提出增加國中小學體育課的構想,將由現在的每周八十分鐘延長到兩百一十分鐘。
實施周休二日後,中小學生每周減少四節課,加上課程歷經屢次改革,額外要融入課程的新興議題愈來愈多,在每次檢討課程與上課節數的會議上,幾乎每個教學領域與學科的授課老師,都會抱怨教學時間嚴重不足,提出增加時數的要求,因此教育部想要把體育課從每周兩節增加到五節,雖用心良苦,卻是不可能的任務。
筆者認為,調整課間活動時間才是可行之道。以國小為例,現在每天上七節課,除上午第二節與第三節的課間活動為二十分鐘外,其餘每節下課時間都是十分鐘,扣除上廁所、喝水及轉換科任教室,學生能到操場運動的時間相當有限。
如果能調整為五分鐘,每天就可以增加二十分鐘,加上上午第二、三節課二十分鐘的下課時間,正好是一節課的四十分鐘,學生可有時間從事運動,效果等同每天多出一節體育課,教育部的美意應可落實。
當然,彈性調整課間時間的配套措施不可少,諸如運動空間和器材的調配、運動傷害的預防、師生的溝通等,必須及早規畫。
建議教育部尊重各校自主、自決,不要強制實施統一作法,以鼓勵代替強制,以提倡取代懲處,相信後遺症會較少。
何鼐(台北市/國小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