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位受刑人出獄後,都會有一名榮譽觀護人協助重生,目前,許多更生人立即再犯錯的原因,也許是由於榮譽觀護人不足,也許是沒有榮譽觀護人馬上給予輔導,造成更生人對前途茫茫然,而再犯錯。
事實上,榮譽觀護人為司法體系下之助人志願工作者,志願工作者通常係指個人基於自己意願,貢獻其智能、人力及財力,以參與社會服務或福利事業為目的之「義工」。
因此,觀護志願工作係在發掘社會的潛在力量,吸收社會熱心人士,匯入觀護工作行列,從而彌補政府力量的不足,致力防衛社會治安,藉以預防犯罪及防止再犯之發生。
從此次近萬名受刑人提早出獄情況來看,為因應觀護工作專業化需求,實應設置專責機構,以協助更生人重生及減低再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