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全台觀護人編制只有一百九十五人,平均每人負責一百一十四點二件案子,工作範圍從犯罪防治到保護管束,在此波減刑下,他們的工作量暴增,雖然還有更生保護會、更生人輔導員、榮譽觀護人等投入,輔導人員還是捉襟見肘。
儘管法務部長施茂林強調,更生人沒有義務、責任接受輔導,輔導不具強制性。但不論政府有無實施減刑,假釋犯、更生人的輔導機制本來就不足,政府在未全面衡量的情況下實施減刑,只是凸顯問題的嚴重性。
既然減刑已是既定政策,為防漏洞擴大,政府有必要撥足經費補助民間單位,例如擴大中途之家、加強更生保護會功能,甚至健全醫療體系,對有再犯之虞的煙毒更生人「強制」送醫勒戒。
當然,出獄後的輔導只是「亡羊補牢」之策,在獄中對受刑人進行矯治才是最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