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患有開放性多重抗藥性肺結核、日前從高雄搭機經香港到中國江蘇的李姓夫妻,前晚在江蘇北部阜寧偏遠山區的賓館被尋獲,隨後在大陸防疫人員陪同下,被送到南京的指定醫院就地治療,均無發燒症狀。疾管局表示,將就違規部分,處以罰鍰並依法追究責任與求償。
為避免類似情節再度發生,原本明年元旦才要實施的「規範傳染性結核病,病人搭乘國際航班之大眾航空器出境計畫」第三階段,決定提前到九月一日實施。屆時疾管局與移民署電腦連線,資料隨時更新比對。
陸委員會指出,防疫醫師已與病患夫婦溝通,希望在當地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理,等到傳染可能性降到最低時,再思考如何安排李姓夫婦返回台灣。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指出,兩人自稱在搭乘飛機時都有戴上口罩,不知道不可搭機,在被尋獲前也不知道兩岸動員尋人,但地方衛生局人員卻說李性病患拒簽「結核病通報個案及搭乘大眾航空器應注意事項通知單」。全案發展迄今,已有同機旅客揚言控告兩人。
周志浩表示,李姓病患若留在中國大陸醫治肺結核,台灣將會全額支付醫療費用給當地的醫療院所,但他明知自己是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患,還搭乘飛機,依法可以處以一到十五萬元罰款。
而追蹤李姓夫妻期間,其兒子對其行蹤,言詞閃爍不願配合,在大陸的台灣親友,也涉嫌誤導疫情調查方向,一直聲稱兩人在深圳,疾管局研擬未來將追究相關責任,依照傳染病防制法第六十七條,地方衛生局可開罰六到三十萬元罰鍰。
而且此次疾管局驚動兩岸三地大動作隔海找人,花費甚鉅,疾管局考慮另循民法等其他法令途徑向他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