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公所斥資逾千萬元,去年十二月編印完成「重修竹南鎮志」,其中一千三百頁的「正文卷」分送全鎮近三萬家戶各一冊,這套志書印刷精美、內容豐富,但年初發送後,卻有不少被當廢紙賣給資源回收商,定價五百元的全新志書竟然賣不到三元。
其中有一位游姓竹南資源回收業者知道這套志書的價值,覺得很不捨,他認為印一本志書可能要花不少錢,他覺得很可惜,他不希望流落在外地鎮志被當廢紙賤價拍給回收商,他向鎮內有十幾家回收業者竭盡盡所能的蒐購後,將所有收集到的志書都回捐,盼鎮公所派員來取回收存。
基本上每一縣市鄉鎮都有編纂志書,因為透過志書詳實的內容,才可讓在地的世世代代子孫知道其祖先與土地的淵源,認識古往今來的人士風土遞嬗。在還沒電腦網路的時代,已經上架在圖書館的縣市鄉鎮志都是想要認識、研究鄉土按圖索驥的源頭。只是這些年因為全國普遍數位化落實,有更多的地方政府都已陸陸續將這些志書上網,民眾只要輸入關鍵字就可以目睹所需要的圖表、文字等檔案。
經過這一次竹南鎮的志書被當廢紙賤售案例,筆者建議文化部應該調查已經編纂有縣市鄉鎮志者,編列經費讓各地的文化局處等部門在一定時間內徹底數位化與上架,讓民眾只要透過網路搜尋就可掌握想要的資料。至於需要補修的部分,只要讓相關人士在檔案管理人員引導下進入志書的文字、圖檔等領域做修改與翻新,然後昭告社會大眾與重新列印三十本以內,交給中央、縣市圖書館珍藏,或留在縣市鄉鎮長辦公室提供外賓翻閱,將可省下可觀費用。
涵靜(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