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十多名北縣私立光仁中學高中部學生,昨天背著書包、穿著繡有校名的運動服,到教育部陳情。他們抗議學校用「頭髮太長」的名義把他們趕出學校,不讓他們進學校上課。
一名高三男生說,學校規定男生頭髮兩側不能超過耳朵,後面不能長過衣領,這種要求根本就是要他們理成小平頭。他們很不滿的說,重補修學生已經繳了兩千四百元,這兩天就要補考,學校收了錢又把他們趕出校門,是剝奪學生受教權。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楊志忠說,學校不能以頭髮來處分學生,更不能用髮禁剝奪學生受教權。光仁中學學務主任陳方濟則強調,校方沒有髮禁,而是兩年前髮禁開放時,老師與學生協商達成「髮型規範」,規定男、女學生均不得染、燙髮外,男生髮長不得超過衣領,女生可留長髮,但頭髮超過肩膀,則必需束髮、綁髮;校方強調,這是校規,不是髮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