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過去長期提倡「公民投票制度」以及支持「實施直接民權」,日前卻以國會多數席位的優勢,重新修法,將未來的公民投票權,限制在一定的法定時間內才能行使,其實是犯下戰略上的嚴重錯誤,亦無法為多數國人所能認同。
不論從理論或實務面來說,有關「公投能不能綁大選」或者「是否兩年才能實施一次公投」的此類敏感性議題,由於涉及人民的「直接民權行使」、國家的「直接民主政治」實施,不宜由「代議政治」做決定;亦即上述重要的公共性議題,政府必須傾聽人民的聲音,仍應由公民投票做最後裁決,才是合情、合理,以及合乎先進民主國家的作法。
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的「九合一」選舉結果,執政的民進黨大敗,由原先執政的十三個縣市,只贏得六個縣市長席次。民進黨高層人士認為選舉失敗的一個主要原因,歸罪於去年地方選舉同時舉行多項公投所導致亂象的因素所造成,因此才會不顧社會各界的反對意見,堅持要重修「公投法」。
總而言之,我國的公投法已在二○一七年做了多項修訂,亦大幅降低連署成案和通過的門檻,當時修法主要目的,是希望我國人民未來在「直接民權」能更順利的實施。
未來只要中選會能再好好規畫並改善投票的方式,有關「公投能不能綁大選」根本是無需擔心的議題。然而未思考上述問題的原因所在,民進黨政府即強行修法將公民投票權限制使用,如此作為,不只否定了自己過去所主張的人權價值與投票自由,也為明年二○二○年大選民進黨能否繼續執政,帶來嚴重變數。
姚中原(台北市╲大學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