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悅(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
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在歷經十七天後,日前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後正式落幕,統計這起罷工事件,總共取消一千四百三十九架次、影響旅客近二十八萬人次,營運損失高達二十七點八億元。
面對這場台灣空運史上最大的癱瘓期,其實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四輸」事件,空服員爭不到原先預期的福利,航空公司損失龐大的營運收入外,也壞了公司良好的形象,旅客遭受魚池之殃,成了無辜的受害者。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筆者認為長榮罷工落幕時,正是討論罷工預告期的最佳時機,等待各界凝聚好共識後,未來在航空運輸法規中增列罷工預告期,才能避免旅客一再成為航空罷工事件中頻遭挾持的人質。
雖然航空從業人員和相關勞權人士,一再反對罷工預告期,渠等認為一旦設立預告期,將會使得罷工的威力大大降低。由於沒有預告期的罷工事件,民眾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當然要設立預告期,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作法。
航空運輸是屬於特殊的行業,其替代性相當低,民眾不可能因為航空業罷工,轉而改採其他交通運輸方式,設立罷工預告期是必要的做法,讓民眾可以有應變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