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玉毅
許多愛書的人都有過被老師沒收課外書的經驗吧。讀書時候,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課外書在老師和家長的眼裡從來就不屬於正常書的範疇。老師就不用多說了,我離開高中校園已經二十多年了,但有一些書還放在高中老師的抽屜裡;在許多家長眼裡,課外書也是干擾學習成績的重要因素,當然是被明令禁止的,想看只能偷偷地看。
記得我小時候,每晚一等父母睡下就打著手電躲在被窩裡看課外書,看到凌晨兩三點方才睡覺,清早起來,就將書塞在席子下面,若無其事地去學校上學。馬有失蹄,有時看著看著睡著了,第二天醒來發現書已經被沒收了去。書一旦被沒收,不是被母親藏起就是被扔進灶洞裡,想要再拿回來是不可能的了。
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幾乎被嚇壞了,戰戰兢兢,不敢多說一句話,但更多的是心疼——好不容易存錢買來的書就這樣沒了,若是跟同學借來的,還要買一本賠人家。
然而,時間是一塊橡皮擦,縱然每次書被沒收的經歷都是慘痛的,可過一陣子,故態復萌,看到一本書,就想拿過來翻一翻,翻兩頁,就想細細品讀。與其說自己自制力差,倒不如說是因為愛。因為愛,所以情難自已,屢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