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總統執政三年多,最引以為傲的政績包括了轉型正義,但面對十三萬家農地違建工廠,行政院以讓產業安心「拚經濟」為由,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以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為界線,以後新增的違章工廠,一律即報即拆,在此之前的「低汙染」業者,修法後兩年內須申請納管,三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再申請變更地目,就地成為「合法工廠」,卻沒有「輔導落日期限」,農地遭永久侵占,對守法業者不公平,也不符合所謂的轉型正義。
在執政黨及多數立委的全力護航下,即便農業及環保團體大聲疾呼,卻未引發國人關注形成壓力,該修正案通過恐是遲早的事。
相關管理法規早就存在,卻任令那麼多家違建工廠存在,歷任相關官員都該負責,監察院雖對此多次提出糾正,卻於事無補,農地違建工廠數量有增無減,成為燙手山芋。而原先就農地違章工廠朝「專區」設置方向規畫,也因執政高層想法不同,嘎然而止。
只是此例一開,將如過去透過修改《農業發展條例》鬆綁農地農有一般,為台灣農業的永續發展帶來浩劫。
當初基於選舉考量,政府將農地政策,由原本的「農地、農有、農用」改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放寬自然人承購農地資格,並准許農企業法人承受農業用地,卻無力管控,許多購買農地的地主並不具農民身分,導致今日優良農地嚴重流失,大量農地被濫墾、濫用,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及妨礙農村發展。
農地是農業生產的根本。可惜在龐大經濟利益的誘惑下,農業及農地在官員、政客、商人眼裡,成為可以優先被犧牲的對象。農業不僅成為政府加入區域經貿合作組織的「伴手禮」,也以台商回流缺乏土地為由,企圖將農地大量釋出供非農業部門開發使用,農業生產環境勢必遭到破壞,再這樣下去,台灣農業過去辛苦建立的根基將逐漸流失,農業遠景堪慮。
對於農地上的違建工廠長期林立,政府明顯失職,應該究責,不能以歷史共業來予以合理化,以繳交「生態補償金」罰錢了事,那麼未來類似的案例,如違規溫泉、山坡地濫墾濫種、無照攤販、頂樓違建等,將層出不窮,只要規模夠大,數量夠多,政府最終就會妥協,如此將後患無窮。
李武忠(台北市╲農漁經學者)